其中鄭州地鐵乘客守則規定乘客應自覺維護車站、車廂的環境衛生和乘車秩序,禁止下列影響地鐵運營公共秩序、公共場所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在車站或者列車車廂內吸煙(含電子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亂扔果皮、紙屑、包裝物、亂涂亂畫等;
(二)在車站或者列車車廂內躺臥、乞討、賣藝、收撿廢舊物或未經允許擅自推銷產品、從事營銷活動、歌舞表演或拍攝商業宣傳片等;
(三)在車站或者列車車廂內踩踏座席、追逐打鬧、大聲喧嘩或者彈奏樂器,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
(四)在車站內擅自擺攤設點,在車站或者列車車廂內兜售或者派發物品、散發廣告宣傳品等;
(五)在車站、列車車廂或者其他地鐵設施設備上涂寫、刻畫,擅自張貼、懸掛物品等;
(六)在列車車廂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七)在車站內擅自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在車站或者列車車廂內使用各類滑板車、滑板(輪滑)、溜冰鞋,騎行獨輪車、自動平衡車、自行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等;
(八)倚靠扶梯側壁,禁止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奔跑、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九)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及其他影響車站、車廂環境衛生和乘車秩序等行為。
(來源:河南都市頻道、鄭州地鐵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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