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保險業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員工對非法集資的防范意識和能力,合眾人壽黑龍江分公司再次組織員工共同學習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本次培訓得到了總經理室的高度重視,共計67名內勤員工參加了此次培訓。

本次培訓主要講解《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采用思維導圖的方式更形象的為大家講解《條例》主要內容。
首先明確非法集資是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利用非法性、利誘性、社會性給大眾制造陷阱,誘惑大眾盲目投資。
非法集資如何防范包括監測預警、嚴格准入、廣告信息管理、宣傳教育、舉報電話,期待結果是員工都不上當,都擁有騙子免疫體質。教會員工防范非法集資的『四看三思等一夜』,四看:融資合法性、宣傳內容、經營模式、集資主體;三思:是否了解產品和市場行情、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律、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非法集資調查措施,調查認定、進入場所調查取證、詢問單位和個人、查閱資料予
以封存、依法查詢有關賬戶、找出源頭,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應當出示執法證件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調查不得拒絕、阻礙。
非法集資處置措施查封資產、限制出境、追回資產。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清退過程應當接受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經濟利益。
非法集資法律責任,對非法集資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處集資金額20%以上1倍以下的罰款。非法集資人為單位的,還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責令停產停業,由有關機關依法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集資協助人,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給予警告,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不能同時履行所承擔的清退集資資金和繳納罰款義務時,先清退集資資金。
通過對《條例》再次培訓,讓員工對《條例》更深入的了解,讓員工遠離非法集資犯罪,合眾人壽黑龍江分公司將繼續按照監管機構和總公司的要求,持續組織防范非法集資專項培訓,為防范非法集資工作貢獻力量。